按照如下方式撤销股权赠与合同:
1.任意撤销。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,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。但在具有救灾、扶贫等社会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,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;
2.满足法律规定的法定撤销情形。
(相关资料图)
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三条
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:
(一)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;
(二)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;
(三)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赠与人的撤销权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
二、找法网提醒您,赠与合同的性质:
1.双方行为。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,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,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,则合同仍不能成立,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。
2.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。诺成行为。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,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,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,即为诺成行为。
3.无偿行为。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,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,故为单务合同。
三、股权赠与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:
1.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的姓名、职务、国籍等;
2.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;
3.赠与方的告知义务;
4.股权赠与的份额,股权赠与的条件;
5.股权赠与的交割期限及方式;
6.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;
7.股权赠与变更登记内容,实际交接手续约定;
8.股权赠与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;
9.股权赠与的权利义务约业;
10.违约责任;
11.其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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